随着最新CITES公约的公布,日前,马达加斯加、泰国、越南、柬埔寨、老挝、印度6个红木原产国已明令禁止濒危木材出口。
据悉,马达加斯加政府已承诺在CITES第十六届缔约国大会通过的行动计划实施完毕之前,不批准包括卢氏黑黄檀在内的任何黄檀属与柿属木材物种的出口,
泰国、越南、柬埔寨和老挝四国明令禁止采伐和出口野生来源的交趾黄檀,该物种的人工培植尚处于实验性阶段,目前未有成材的人工培植来源产品满足市场供应;印度对檀香紫檀的出口管控非常严格,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商业性出口。
木材原产国对濒危木材保护政策以及我国控制濒危木材物种进口贸易管理措施都已更加严格,鉴于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植物处处长张月提醒我国木材进口企业,切勿从马达加斯加收购和进口濒危木材,不要在境外收购和进口野生来源的交趾黄檀,谨慎开展檀香紫檀进口业务。
在取得国家濒管办核发的进口许可证件之前,务必不要从境外发货,防止产生退运、查扣或没收等不利情况。
另外,中、南美洲国家对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和伯利兹黄檀的采伐和出口也进行了严格控制,企业也应谨慎从这些国家进口相关木材。
对于这些濒危木材的进口,张月处长指出,企业务必进一步规范木材进口申报:掌握并有相应的出口国官方文件证实进口木材物种的准确学名,除在合同、发票、运单等自行准备的文件中注明木材的商品名之外,一定要要求外方在出具的检疫证和原产地证明中列明木材的准确学名。
要严格按木材的特性、标准和物种的保护级别申报海关商品编码,凡申报红木编码的,必须有证据支持其为《红木》国标所规定的5属8类33种之内,否则不能按红木编码进行申报。
(来源: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