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南林大几位教授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论文的主题是,认为以前未能被认清的越南黄花梨,应该认定为东京黄檀。论文发表后,在业内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很多人认同他们的结论,但也有同行持怀疑态度。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把对越南黄花梨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这是好事。
我们假定,越南黄花梨确认就是东京黄檀,我们可以就此引出如下的话题:
一、一直以来,越南黄花梨无姓无名
我们知道,黄花梨分为两种:一种是海黄(海南黄花梨),一种是越黄(越南黄花梨)。黄花梨是俗称,学名是香枝木。在《红木》国家标准中,就没有“黄花梨”这三个字。那么,“海南黄花梨”和“越南黄花梨”就更是俗称了。俗称把海南产的黄花梨叫海南黄花梨,把越南产的黄花梨叫越南黄花梨。除了产地之外,其实树种本身也有区别,也就是说,它们之间有共同的特征,都符合香枝木类的特征,但它们之间又有不同之处,这就是树种之间的差别。是什么树种的差别呢?从《红木》国标中我们知道,香枝木类下只有一个树种叫降香黄檀,降香黄檀就是海黄。那么越黄是什么树种呢?国标里没有,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国标中没有呢?因为国标的判定人和制定机构也不知道。在当时,谁都搞不清楚越黄是什么树种。所以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现象:理论上讲,海黄和越黄都可以列入香枝木范畴,这是从木材的宏观特征角度上做出的判定。但是,从标准的文字说明上看,香枝木下仅有降香黄檀一种材料,而从对树种的鉴定角度上来说,越黄不是降香黄檀,它是另一个树种,因而,越黄又被排除了香枝木之列。这就是尴尬的由来。如果当时知道越黄是什么树种,在国标中注明,香枝木下有两个树种,一个是降香黄檀,另一个是东京黄檀,就不会有现在的尴尬了。
二、越南黄花梨实际是东京黄檀
知道越南黄花梨学名叫东京黄檀,这得感谢南京林业大学的徐永吉、张耀丽和阮氏美三位老师,他们通过对来自越南林业大学木材标本室的东京黄檀树种的研究,认定东京黄檀树种属于香枝木类的木材,就是俗称的越南黄花梨。并得知,该树种已于2006年3月30日,被越南政府列为IA组保护树种。
越南黄花梨终于有了真名实姓。但是尴尬依然存在,还是老问题:香枝木类中没有东京黄檀,只有降香黄檀。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假设我们对东京黄檀做一个材质鉴定,如果鉴定结果到类,是香枝木,那么可以归入到《红木》中,前提是我们不去追究它到底是哪一个树种。如果鉴定结果到种,它是东京黄檀,那么它就不属于香枝木了,因为香枝木中只有降香黄檀而无东京黄檀。
解决尴尬的方法有两个:(1)用《红木》国标中的这句话去解释:“ 5属中本标准未列入的其他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本标准的也可称为红木。”(2)修订国标,在香枝木类下增加东京黄檀。但是,国标修订是否能增加东京黄檀是个问题,因为:(1)南京林大三位老师的结论林科院是否采信。(2)即使采信,国标收录树种有个原则,即收录的树种应有相当的储量,可作为商品材在市场上流通。越黄几近绝迹,今后已不能成为市场广泛流通的商品材,收录它只能是对以前有个交待,对今后无意义。因而有无收录的必要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