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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消法”如何保护红木消费者
2014-5-5 11:51:27  来源:  作者:郑直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对于众多红木消费者来说,新消法和修改之前的消法有哪些不同?新消法实施以后,如何利用其中的相关条款,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在谋求自身权益保护时,应该注意什么?特别是北京地区的红木家具消费者,在新消法实施的同时,新版家具买卖合同也在同一天生效。那么,如何与新消法结合签订新版家具买卖合同,就成了众多消费者急需明晰的问题。

新消法仍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立法核心,体现了善待经营者与消费者,同时更加鲜明地强调了向消费者适当倾斜的立法理念,这一点与1993年版的消法没有本质的不同,不同之处在于,新消法对欺诈、侵权等责任划分更为细致,赔偿额度更高。修改之前的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应为原价的一倍,严格执行退一赔二制度。新消法则将这种赔偿额度由一倍提高到了三倍,严格施行退一赔三制度。如果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消费者的赔偿额甚至可以达到200万以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其赔偿额比这个还要高。

对于欺诈现象,很多红木家具消费者往往是有苦难言。最近一些年,红木家具的价格几乎年年在变,水涨船高。由于红木原材料的涨价,也带动了整个终端消费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涨价,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这个机会,以次充好,混淆树种和产地概念,将低价材料当做高价材料来使用,变相坑害消费者。由于国内有关鉴定机构的技术能力尚不能全面满足消费者广泛的需求,仅仅能检测出原材的种类。凡是购买过红木家具的人都知道,《红木》国标中,共分为5属8类33种,每个种类产地又不相同。因此,一些商家就会在这方面做文章。这样一来,消费者就存在着取证难的问题,不法厂家也找各种理由逃避举证倒置责任,故此,在与一些商家的纠纷中,往往很难利用消法中的有关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在与商家的争讼中落到下风,使得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消法的保护。

对于这一情况,新消法也做出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消费者要告商家,就得自己提供证据,否则可能败诉。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缺乏专业的知识,故此经常遇到举证难的问题。为此,新消法规定,要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瑕疵,否则就要担责。这就是举证倒置责任 。

对于北京地区的众多红木消费者来说,新版家具买卖合同与新消法3月15日同时生效。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新的家具买卖合同比起以往的合同有哪些不同呢?据悉,新版的红木家具买卖合同,将改变以往的材质项目不全面的状况,开出新的填写项目,比如红木材料的分类、产地、名称,以及家具的款式标准型号等。然而,新版的买卖合同在关于树种方面没有具体要求,关于原材产地类别方面分配得不够细致,还有待于行业操作过程中拿出有效的办法。正是因为如此,红木家具消费者在使用新版买卖合同时,仍然要提高警惕,最好在材料项目下,增添合同补充条款,给所购买的家具材料拉出详细清单,便于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红木,红木家具,古典家具,红木消费者,大红酸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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